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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与供热相关的法律问题(5)
文章来源:运城热力 时间:2024-07-16 15:34 点击:
  

 

(三)擅自开启、调节、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计量器具;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热水;     

(五)擅自扩大供热面积或者擅自加装散热器、擅自改变用热系统; 

(六)其他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供热质量的行为。

 

热用户实施前面条款行为导致室温达不到标准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热用户或者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部分:供热费拖欠催收供热费的方法

 

2.1 非诉讼方式催收

 

2.1.1 非诉讼方式催收的方法

1、电话、短信等方式催收;

公司电话:(0359)206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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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与晨光南路交叉口水岸华庭东郡小区西门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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