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发生极端气候超出供热设施设计规范确定的室外计算温度的;
(9)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
(10)因电力公司或水务公司发生故障而造成无法供热的;
(11)因热用户造成的其它原因。
(12)其他影响供暖效果的行为或情形。
5、其它行为有哪些处罚措施?
(1)在距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外缘一点五米以内从事影响供热管网安全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