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擅自并网增容或者改变供热设施使用性质和运行方式;
(11)损坏或者擅自挪动、改动热力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2)其他有损供热设施或影响公众供热的行为或其它损坏供热设施的行为。
2、违章用热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1)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将自由供热设施与集中供热管网连接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补缴管网建设费,并从当年供热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追补热费并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2)擅自在用热系统上安装放水设施或增加用热面积,责令限期拆除,并从当年供热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追补热费并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