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煤电联营工作的通知》,提出:新规划建设煤矿、电厂项目优先实施煤电联营,在运煤矿、电厂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加快推进煤电联营,鼓励大型动力煤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加快实施煤电联营。
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实施煤电联营。鼓励煤矿项目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背压热电联产项目开展煤电联营,对煤矿在新建项目核准、申请核增产能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各地在安排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背压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和开工建设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煤电联营项目。重点支持煤矿、冬季清洁取暖背压热电项目、集中供暖热网三方开展长期稳定的联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煤电产业资源配置,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煤电联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总体要求
(一) 深刻认识煤电联营的重大战略意义。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燃煤发电是我国电力供应的基础,煤炭、煤电同属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是高度相关、互为前提的上下游产业。国内国际发展实践表明,煤电联营有利于增强煤炭、电力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推动煤炭、电力产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下,煤炭、电力企业实施煤电联营的进程逐步加快,综合成效日益显现。有关地区和煤炭、电力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能源安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统筹谋划、顺势而为,打破界限、消除壁垒,构建煤电利益共同体,推动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二)明确煤电联营发展方向。新规划建设煤矿、电厂项目优先实施煤电联营,在运煤矿、电厂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加快推 进煤电联营,鼓励大型动力煤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加快实施煤电联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