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司动态 > 行业新闻 >
行业新闻
财政部: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2)
文章来源:中国供热网 时间:2019-07-19 15:49 点击:

  

对自供热单位,按向居民供热建筑面积占总供热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免征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本通知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四、本通知所称“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4月3日

------分隔线----------------------------
务实 创新 责任 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