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司动态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运城热力 时间:2024-07-04 08:00 点击:

   1.招标条件
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SXHC-2024-0608
2.3招标内容:对热源厂管理分公司现有一套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进行升级更换,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采用抽取式,分析仪氮氧化物采取二氧化氮直测。
2.4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应明确含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或“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至少一项。
3.5考虑到环保部门规范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CEMS厂家提供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4日至2024年7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携带4.3条规定的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获取。
方式二:将4.3条规定的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若法定代表人需提交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身份证及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范围明确含有“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或“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至少一项);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CEMS厂家提供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724900分。
5.2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南路三门峡库区管理局二楼会议室(华曦广场对面)。
5.3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官网(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水岸华庭东郡小区西门北侧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9—209504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室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庞先生
电    话:0359-2225758
电子邮件:729476660@qq.com

------分隔线----------------------------
务实 创新 责任 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