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司动态 > 公司新闻 >
注意!供热报停倒计时啦!
文章来源:运城热力 时间:2026-10-13 08:30 点击: 次
   尊敬的广大热用户:
2026-2027年度供热工作即将启动,需办理供热报停业务的用户,请于10月15日前完成报停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报停办理周期为一个采暖期,每年申报一次。
 
缴费标准
不用热(空闲房):居民用户每平方米采暖期4.8元;非居民用户每平方米采暖期7.2元。
 
申报方式
不用热用户须在申报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申报:
1.线上办理流程
通过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申报并缴费。
操作流程:关注“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选择报停/恢复业务→供暖报停→绑定供暖卡号→点击报停→输入联系电话、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点击提交→点击下一步→签订供用热合同→输入联系电话→核对信息→缴费。
2.线下办理流程
携带供热缴费卡直接到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申报并缴费。
 
注意事项
(一)缴纳热费、申报不用热均需携带供热缴费卡。未办理供热缴费卡的热用户须携带不动产证、房产证、测绘报告、房产备案合同、银行房产抵押贷款合同其中之一和户主身份证到我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供热缴费卡。
(二)室外能单独关停的不用热户在办理不用热(空闲房)申报手续前,须自行关闭室外手动阀门及做好阀门保温,并将室内管道及采暖设施中的水予以排空,避免因未关闭阀门造成漏水、管道冻裂等经济损失。室外手动阀门失效或故障无法关闭的,请在管网注水前自行更换并采取关阀措施,否则视为本采暖季用热,按用热标准缴纳热费。
(三)室外不能单独关停的不用热户在办理不用热(空闲房)申报手续前,须在管网注水前自行断开室内供热管道并封堵。若注水开始仍未断开室内管道,视为本采暖季用热,按用热标准缴纳热费。
(四)已办理不用热(空闲房)手续的用户,请在管网注水期间、供热运行期间定期检查室内采暖设施,避免因跑、冒、滴、漏等造成经济损失。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供热报停:
1.在新建建筑交付使用后第一个采暖供热期内。
2.停止用热可能危害共有设施安全运行。
3.供暖系统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或者同一热用户室内部分面积报停。
 
咨询电话:0359-2581526

公司电话:(0359)2060158

办公邮箱:fy2060158@126.com

公司地址: 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与晨光南路交叉口水岸华庭东郡小区西门北侧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晋ICP备19008507号

  • 扫描关注更多信息